民间借贷律师实务ppt,民间借贷实务讲座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间借贷律师实务ppt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民间借贷律师实务ppt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间借贷诉讼债主开庭时间出不了庭,能不能由代理律师出庭?
感谢邀请。首先,对于你的问题,我可以肯定告诉你,完全可以由代理律师出庭,没有任何影响。
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了涉及到人身关系的纠纷需要当事人自己要出庭外,其他财产***可以由当事人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庭。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王某和马某的离婚案,不管他是不是明星,都要亲自出庭,但是后面控告他的经纪人宋某侵吞财产,如果开庭的话,是不需要王某自己出庭的。
在民间借贷***中,债主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判决不会因为债主没有出庭而受到影响,这一点完全可以放心。但是在委托律师时,要注意几点:1.确定授权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两者的区别通俗的说就是律师能不能帮你做放弃,变更,代为承认诉请;2.如果请律师代为出庭,一定要和律师沟通好,把证据移交齐全,不能对律师有所保留,否则律师会因为对案件掌握不全面而不能给你维护合法利益。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助你,谢谢。
谢谢悟空小秘书邀请。一般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不出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对案件审理没有影响。
根据民事诉讼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授权参与诉讼,代为授权的相关诉讼权利。其中包括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的应当载明具体的授权事项和权限,比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诉上诉等。
(民事诉讼法条文)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个别涉及身份关系(如婚姻家庭)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外,其他一般民事案件并不是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民间借贷***属于一般民事诉讼案件,所以,作为债主的原告方如确实有事不能参加诉讼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人出庭。但是根据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特点,需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关于授权。最好对代理人特别授权,以便于诉讼代理人更好的代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如果是一般代理,在当事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可能在诉讼中由于代理***限不够,影响代理人及时代当事人行权。
第二,协助诉讼代理人准备证据。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交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借贷合同、款项流转凭证(银行资金明细)如果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就需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如果在借贷事实发生时有其他人在场的,最好能够形成证人证言;如果有手机短信、通话记录或者相关视听资料的,最好都收集准备充分,因为在法庭审理中很可能面对对方的关于借贷关系存在与否、借贷合同成立生效与否、借贷款项归还与否等抗辩。并且作为原告方,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同)
第三,与律师代理人详尽沟通。如果当事人不到庭,代理人在庭审中要代当事人陈述事实、发表诉讼请求、质证、接受对方和法庭询问,发表辩论资料和最后陈述,所以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就应当详细地向代理人介绍借贷关系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借贷事由、款项来源和交付情况、自身经济能力、财产变动情况等,以应对对方当事人的抗辩事由。
并且如果当事人不出庭的话,一旦诉讼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前后矛盾,***将严格审查借贷发生原因、时间、地点等各种与借贷关系有关的事实,综合判断是否虚假诉讼。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对题主有帮助。欢迎关注,评论留言交流。
谢谢悟空小秘的邀请!
民间借贷诉讼债主开庭时间出不了庭,能不能由律师代理出庭,有何影响?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了解一下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各经济主体难免会由于利益是否能实现而发生冲突,而当事人又不一定是这方面的专家,对体系繁杂的民事诉讼实体法和程序法不一定了解,而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去分析案件,从而最大程度地去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在民间借贷诉讼中,律师能否代替不能出庭的债主出庭?这关键是看当事人与律师签订的委托代理权限。一般来说,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都是要签订委托委托合同,里面列明了律师的代理权限。委托代理权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般来说,委托代理权限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撰写起诉状,代理出庭,代理承认或否认对方提出的事实,收集证人证言等等。
因此,在民间借贷诉讼中债主不能出庭的,代理律师完全可以依据代理权限出庭诉讼,当然,委托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就不能代理出庭。
那么,只是律师出庭诉讼会不会对案件有影响呢?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也不是必须出庭,除非债权人不出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当然,毕竟债权人是合同的当事人,亲身经历过案件,只由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万一法官问出一些债权人知道但没有向诉讼代理人交代清楚的事情,也不利于诉讼的进行,对债权人不利。
原则上是允许的,主要看诉讼代理人的授权方式,如果特别授权的话,那么完全没有问题。但法律上许可不代表没有法律风险,如果你方的证据不是很充分,而对方的证据非常的扎实和充分,双方争议的焦点涉及到借贷事实的一些细节问题,比如时间、地点、方式、环境等,当需要对这些问题进一步解释的时候,当事人是否到庭,对法官自由心证或高度盖然性的认定,将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是否到庭对案件结果还是有很大影响的。
民间借贷已委托律师起诉,但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这种无法找到被告人的民间借贷案件,从程序上***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判。
但关键是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能够达到证明标准,是否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要求。让法官在无法联系到被告的情况下判决原告胜诉。换言之,即使达到了证明要求,因法官无法核对证据的真实性,也可能判决原告败诉。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间借贷案件的关键不是找人,而在于找到被告财产线索,若在***前后能找到被告的财产线索并申请******取查冻扣等保全措施,既便审理时找不到被告,***依法可公告开庭并缺席判决,后期判决经公告生效后即可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名下已被保全的财产,最终满足了诉求。
按题主所说的,应该是已经成功立案了,但是被告下落不明,可能是***将诉讼文书***取公告送达了,期限为60天,60天后将视为送达,不管被告在哪,***将正常排期开庭审理。至于具体是不是***取公告送达方式,你可以让律师去咨询***问清楚。
如果找不到[_a***_],确实会对你的案件诉讼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找不到人不代表诉讼无法进行。现在各级***正在推行电子送达,将有效的解决送达过程中的“躲猫猫”现象,如果穷尽各种送达程序依然无法向被告送达诉状和传票等诉讼材料,还可以以公告送达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只是诉讼程序要比其他送达程序延长几个月。诉讼时间的延长是一方面,找不到人的另一个坏处是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即便判决了,也不利于你的诉讼效果,即无法自主履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找不到被告,也即被执行人,很多执行措施无法***取,可能导致你的权利无法维护,即最现实的,拿不到钱。
***在民间借贷进行调解时的协议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案件中的民事调解书(协议书)和判决书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具体区别还是很大的
调解书和判决书的相同点
民间借贷案件的调解书和判决书最大的相同点是:两份文书都是由***作出的,都具有***的强制执行力,文书生效后被告不履行文书确定内容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和判决书的不同点主要有:
(1)作出的依据不同
调解书作出的依据是原被告双方自愿谈好的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即调解遵循的是调解自愿、合法原则。
判决书作出的依据是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即判决遵循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文书的内容不同
调解书的内容可以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范围,比如:原告***要求判决利息1万元,调解时原被告双方可以谈好被告支付利息1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判决书内容只能在诉讼请求内,即不诉不理,比如:原告要求按照月利息1%计算,就算***审理后认为可以按照月利息2%计算,也只能判决按照月利息1%计算,而不能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民间借贷进行调解时的协议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从法律作用来说,判决书和调解书没有差别。判决书和调解书都是***出具的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对方没有履行判决书或调解书义务,就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这是***文书最大的作用。之前有的人认为如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书,有可能涉嫌拒执罪。但如果是调解书则不会涉嫌拒执罪。按规定里面的文书自然是不包括调解书。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8月2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作出了立法解释: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的判决、裁定”,包含人民***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书、公证债权文书等。人大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与法律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调解相对于判决来说,不管是***程序或内容上都相对简单,特别是调解结案基本不会有后续其他***,所以***自然是热衷于调解结案。对于当事人来说,调解同样省时省力。特别是调解的案件,我们诉讼费还是减半收取,所以对双方也是一个省钱的事情。***开庭不缴纳需要一套程序,并且裁判还需要时间,然后还可能有上诉等等。这样整个流程耗时耗力耗钱。如果能够适当让步,那还是建议当事人选择调解。
因为调解主要是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裁判主要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所以二者在再审的标准也不一样。按规定,对于调解书的再审相对严格,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非自愿情况,那一般是不太可能获得再审。
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能调解结案是法官最大的心愿,既可以快速结案,又能和平处理***。在审理大多数民事案件过程中,审判法官都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调解情况制定调解书。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就生效,和判决书有许多区别。
调解书是人民***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予以确认的文书。可以直接依据当事双方私下的调解协议确定,也可以***主持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后确定和解的事项。
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就具有合同的效力,未经***制作调解书前已经发生效力,调解协议生效后,***向一方当事人送达调解,拒绝签收并不影响协议效力。符合条件,另一方可以直接持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而判决书是经过审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的判决决定,要经过法定的上诉期限(二审直接生效)才产生效力。
简单来说,调解书不能上诉,而判决书可以上诉和申请再审。
调解书实质是一种双方协商的合同的关系,在协商过程中,为了尽快达成统一意见,可以约定增加其他人作为担保人来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有担保人的,需要担保也签字确认,才会产生效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需要对调解的履行事项承担担保责任。
而判决书是***调查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作出的判决,判决书是不会出现诉讼当事人外的其他人的,也不不会允许担保出现在判决书上。
协商和平解决,制定调解书后,双方当事就要依据协议的约定去履行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内容,另一方可以直接请求***强制执行。调解需要的时间很短,生效也很快,一般在庭审前完成调解。
而判决需要很长的时间,需要很复杂的审理程序,才会最终发生效力,需要很长时间,虽然说一审民事案件六个月,二审三个月,但可以延长,还有的法定期间不算审限,许多案件一两年才最终完成诉讼程序,产生效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间借贷律师实务ppt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间借贷律师实务ppt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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