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民间借贷案件,律师说民间借贷案件是真的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说民间借贷案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律师说民间借贷案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接到很难胜诉(法律适用、事实、法理)的案子(民、刑、行政),会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看起来很复杂,但只要将“胜诉”这一概念搞清楚,这个问题就简单了。
比如刑事案件,如果将公诉书指控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罪名通过辩护改定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罪名,这样的案例是算律师的辩护成功呢?还是没有意义呢?
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胜诉”定义更为复杂多样,不能一一清晰地列举,有当事人委托律师的要求就是“将案件的最终判决拖上二年”,如果当事人有这样的律师委托要求,受托律师也的确依法让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拖延了一段时间,这样的案件结果能够算受托律师胜诉吗?
本人以为,律师接受辩护聘请或民事委托后能够让被告人或当事人有所受益,就应当属于胜诉。或者说,只要当事人自愿聘请律师参与自己的法律事务,就不能用是否“胜诉”来衡量律师的工作成果,因为当事人在与律师的交往中受到了具体的思维或方法上的启迪就应当属于已经受益。
这其中也有两个例外:一是当事人指望律师会帮助他发笔横财(要知道对方也有律师),这是很难实现的奢望。二是律师诱使当事人积极(盲目)诉讼(这样的事情也是不能用输赢衡量的)。
通常来说,律师只要接手案件了,就会努力地让当事人受益。因为”当事人聘请律师是否受益”会涉及到律师个人的口碑和社会形象!
首先,如果是很难胜诉而不是必败的情况,我自己的通常做法是,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邀请本所在该案有专长或者经验的同事作研讨,必要时也可以跨所同行小范围研讨,看是否有突破点。
其次,如果研讨和论证有可行方案,会给出意见给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将不利后果及最坏风险如实向当事人披露 ,供当事人评估决策。
其三,难度大、败诉风险高的案件,我们会更加慎重。会更多强调风险,让当事人更慎重些。哪怕因此失去代理机会,也绝不在不披露风险的情况下贸然接受委托。
其四,当事人在充分了解诉讼风险,做好最坏心理准备,而律师研讨确有相对可行方案的,才考虑接受委托。
其五,一旦接受委托,必将全力以赴,在法律框架内,穷尽一切合法方式维护委托人合法权利。
我是@文金发律师 ,关注我,让我来做你的律师朋友。
我认为:作为律师,吃的当事人的熟的·拿的当事人的生的,接了当事人的案子,当然是全力为当事人服务的。当然应依事实为依椐,法律为绳神,不偏不依地辯护的,而事实必须以“成力链条的并能互为佐证的证椐来证明”。必须依椐法律规定在法庭上履行“对每一个证椐的执证职素”·尽量使“合法证椐不被排除,非法证椐不被作为定案的依椐”。“严格指正法庭违反法定程序”,更不应与违背事实真相的法官·检察官办案行为失掉一位高尚“职业道德”同流合污。如你尽力了,仍不能为当事人打赢也给当事人保留下“法律权利,”不得劝当事人“调解·认罪”,给当事人断了“司法救助程序及申诉程序·申请再审程序。”
律师接到胜诉的案子,会怎么处理?
一个案件在未查清事实之前,是很难确定难胜诉或者容易胜诉的。有的看似比较复杂,很难胜诉的案件,你了解案件的事实,找到解决问题的法律,就感到不难或者就是容易胜诉的案件了。同样一个案件,你从不同的角度、方面、立场,得出的结果有差异或者相左。所以作为一名代理人必须深入调查案件的事实,找到适用的法律,就能最大能力的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了,作为一名代理人不受其他因素左右坚持原则,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天职,这就是最好的处理方式。(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说民间借贷案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说民间借贷案件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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