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交换机

律师有权公证财产吗,律师有公证权利吗

交换机 02-23 37
律师有权公证财产吗,律师有公证权利吗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有权公证财产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律师有权公证财产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立遗嘱需要律师吗?如果事实已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有权公证财产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律师有权公证财产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立遗嘱需要律师吗?
  2. 如果事实已清楚,法官按照法律条文公正执法即可,还要律师干什么?
  3. 律师不能保证打赢官司,那么请律师还有什么用呢?

遗嘱需要律师吗?

立遗嘱可以不需要律师,如果立遗嘱人有一定的文化底蕴,遗嘱的格式、文字表述方式应该能够掌握好,关键是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遗嘱应当将处分的财产表述清楚、准确。遗嘱最好是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遗产可以帮助指定继承人顺利实现继承。如果你决定立遗嘱不办理公证,那就应当咨询律师后再立遗嘱,或者是邀请律师参与遗嘱制作。

立遗嘱和执行遗嘱是两个事。

律师有权公证财产吗,律师有公证权利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遗嘱,一是口头遗嘱,需要2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二是书面遗嘱,不需要见证,效力高于口头遗嘱,三是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我国遗嘱执行,不需要请律师执行。如果执行中有分歧,可协商或诉诸法院

对于这个问题,要看你所订立的遗嘱是属于哪种形式?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国家的遗嘱主要有五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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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其实确切地说,这五种遗嘱形式都不是必须有律师进行参与的。只要你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书写就可以了。

比如,自书遗嘱就是由立遗嘱人完全自己一个人独立完成的遗嘱,要求就是从形式上来说必须是立遗嘱人从头到尾亲笔手写,如果遗嘱的内容也不违法,并且在遗嘱落款处有签名和日期,一般情况下这样的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不是必须公证或者必须委托律师进行撰写。

见证遗嘱,就是如果立遗嘱人不方便自己亲笔手写,可以委托他人代写的一种形式,同时必须要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见证人可以是立遗嘱人的没有利害关系的朋友,也可以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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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而公证遗嘱就是立遗嘱人要亲自去公证处办理的一种形式了,公证遗嘱的效力在这五种遗嘱里面是最高的。

录音遗嘱,是需要立遗嘱人出现紧急情况或者病危的时候,在没有办立书面遗嘱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的一种形式。这种遗嘱也需要有两名以上的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

所以这五种遗嘱都可以有律师进行参与,但是也可以不请律师进行参与。这需要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你为了保险起见或者不太会起草遗嘱的具体内容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撰写或者委托律师进行见证。但是律师不参与,或者不去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也是有效的。

遗嘱执行人这玩意,我们在电视剧中经常可以看到,但在目前的现实生活中,包括我们的继承法中都么有遗嘱执行人这样的工作

我们在很多港剧或者美剧中会看到遗嘱执行人的身影,比如老人刚刚死,然后一个律师就出现了,当着众多亲戚亲属子女的面宣读遗嘱,然后对老人的各种财产做各种各样的规划。

这工作现在没有,但将来必定会有,因为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代的巨富现在也都火的好好的,更多的还活跃在创造财富的一线,富二代虽然已经崭露头角,但也没有彻底接过财富的接力棒,普通人的那么点财富,主要是房产,做一个房产的遗嘱公证就可以了,根本没必要找律师做遗嘱公证人。

而律师做遗嘱执行人,主要是因为资产的形式变得越来越复杂,如果资产的形式仅仅是货币,那老人生前转下账就可以了,但如果是房产,那就必须要一个公证的遗嘱才能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了,如果财产的形式是更复杂的公司股权,或者信托资产等形式,那如果没有绿色的介入,遗嘱要执行到位就挺困难了。

比如公司股权要继承,就有一个对内和对外的关系,这部分如何处理

另外很多公司也好,地产项目也好,都是有银行按揭的,那好人死了,银行按揭如何处理?

这里就有继承关系和对外债务双重法律关系存在,这还是比较简单的继承和债务法律关系组合。

有些资产包的案子里,资产本身就带着很多负债,甚至说不清道不明的负债,这有点类似老皇帝要把江山传给儿子,有多少余粮,有多少的负债,国家有哪些问题,光说是没有用的,就要给找几个顾命大臣,这资产形式越复杂,对所谓遗嘱执行人要求就越高。

所以我国目前没遗嘱执行人,主要还是发展水平限制的。

遗嘱的问题,我处理过多起,对于是否必须有律师在场,或者是否必须经过公证,简单分析如下:

第一,遗嘱的法律定义。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自己名下财物在自己去世后如果处置所做的分配方案。所以立书面遗嘱的要件为:1立遗嘱人真实意思、2处置的是自己名下的财产、3该财产没有法律和事实争议、4立遗嘱人签名、5立遗嘱日期。

第二,律师的作用。

1解答立遗嘱人的法律咨询,2根据立遗嘱人意思起草遗嘱内容。

第三,律师是否必须介入?

律师只是帮助起草,起草依据是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不能凭法律改变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所以,如果立遗嘱人自己能起草,能把事情说清楚,书写格式和内容不违反法律,比如说自己找到了遗嘱的规范的模板,自己写没有问题,不会因为律师介入,而让遗嘱效力瞬间提升好多层次。

第四,财产明细。

不一定特别细致,只把需要分割的写明白,别的不用。比如要分配的有房子存款,就可以写房屋两处,一处位于甲处,就给儿子某某,一处房产在乙处,留给女儿某某,某银行存款一个亿留给外孙某某,其它未列明的按法定继承。就行了。明细的细致程度,达到别人能看懂分的是什么,分了多少,即可。

仅供参考。

如果事实已清楚,法官按照法律条文公正执法即可,还要律师干什么?

我认为在诉讼中法官、公诉人、律师(代理人)被告人是不同的角色。公诉人、律师、被告人所处地位不同。公诉人是诉方,代表国家向法庭控告被告人有犯罪嫌疑。律师(代理人)是辩方,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事实及证据为被告人辩护。被告人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且又无系统学习法律,甚至为法盲。难以区分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错误与犯罪之界限。再者,被告人处于拘禁羁押状态,失去人身自由或基本失去人身自由,不能查阅卷宗,不能搜集证据。公诉人的起诉是有罪指控。法官居中裁判,法官是用可朵听案,思维想案,嘴巴问案,驾驭庭审会过程,所以律师(代理人)可以从事被告人所不能之行为,并与公诉方进行辩论。如果缺少律师(代理人)这个角色,那么被告人处处被动,法官又不能为被告人与公诉人辩论,法官没有辩护职能。所以,在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律师(代理人)这个角色必不可少。刑事诉讼如此,民商事、行政诉讼、知识产权纠纷也少不了律师(代理人)这个角色。

①提出这个问题的人肯定是不了解什么叫诉讼。

②让你懂什么叫诉讼,不是三言二语能解决的,因而不说为好。

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都遵守法律了,其实***也可以不要了,更不要说律师了。

④都懂交通规则并力争遵守规则,为什么每年驾照的分不够扣???

⑤所谓事实,有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之分。依证据判断出来的事实叫法律事实,真实存在的叫客观事实。在没有录像录音无法再现历史过程时,法官只能按法律事实判决

法律事实不等于客观事实,在没有证据证明下的客观事实等于没有事实。

上述说法,会损害一部分人利益,有不公平之处。但能维护大多数人利益。

法律的公平,不是绝对的公平,而是对多数人有利的公平。是整体利益的维护,而不是所有个体的利益维护。

就[_a***_]领域来说,既然对簿公堂,则说明双方对事实有争议。——毕竟,那种“我是借了钱,但我不想还”的案子是极少数——那么既然双方对事实有争议,何来事实已清楚?时光如水,逝者如斯夫,很多经过的事实除了当事人,没人再有机会重看一遍,即使是当事人,有时也会因为各种因素导致对经历的事情产生记忆偏差,而又不是做什么民事活动都有录像(录音效果特定有限)。所以,诉讼审判所称的事实,是根据证据和各种材料尽量复原的“法律事实”,民事领域***用“高度盖然性”原则,即只要让法庭相信多半可能是这样,就会***信,而在刑事领域,更是必须***用“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其他可能性”“疑罪从无”的原则。所以,律师的工作正是根据上面原则,利用比当事人更专业的技能去还原事实,反驳对方的“还原”。并且,还要监督法庭用合法的程序进行审判流程,保证当事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不守侵害。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

事实已清楚的案件并不是天然存在的,关于事实已经清楚的认定并不是当事人自己的判断,而是来自法官的判断,这种判断需要在审理过程中不断辩论,质证,才能还原出***的事实。

当事人当然会认为事实已清楚,因为当事人往往是事情的参与者,对事情的经过更为熟悉;但是法官实际是个中间人的角色,他并不知道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什么***,需要当事人通过法定的程序,一步一步揭开案件的真相,提交足以让他相信的证据,再结合日常办案经验和内心论证,从而认定案件争议的事实所在。

律师往往是解决案件的事实论证问题,以及法律问题;如果当事人认为案件的事实是清楚,并没有其他争议,***到***只是为了获得一份生效的法律判决,那么完全可以自己去处理简单的***案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不能把自己认为的事实清楚,当作所有人都认为的事实清楚;在***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对案件的事实产生争议,很少有被告对案件事实完全认可的情况,既然这样必然不会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而法律只认可公认的事实清楚,或者法律上的事实清楚,这种事实清楚是以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配合法官的法庭调查来完成的;所以需要充分的证据来让法官选择相信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才是重要的,比如你借钱给张三是事实,但是没有证据证明,那么这个事实就不是法律的事实清楚。

律师这个职业本身也是饱受诟病的,这与一些律师乱承诺,业务素质低下所造成的影响有关;也与人们的法律意识及对诉讼的理解不够深有关。

其实在律师代理案件后,解决当事人的事实问题只是最简单的一步,如何说服法官认可案件事实才是最重要的,而这个结果需要一系列的工作,比如如何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如何在法庭辩论中提出让法官认可的观点,以及开庭后的代理词书写。

这些工作对普通人来说,并不是不会做,而是如何做得更好,做得更完善的问题。而且律师至少在法律层面比普通人更为精通一些,如果单纯的根据自己的理解去查询到的法律条文,通常并不是能完全适用的,法律体系中需要配合使用的地方很多,这并不是普通人学习几天法律后就能理解的。

当事人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充分;但这不行,你得想办法说服法官接受你的材料,你所主张的事实才行;而这个过程并不会由法官自动介入,法官往往是被动的听取后做出判断,所以需要当事人的努力。

  • 首先,你说的事实已经清楚是一个理想状态,法律实践中所谓的查明事实是查明已经发生的关键事实,这个是没有办法百分之百还原的,律师能够帮你更好的查明对你有利的事实。
  • ***裁判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浩如烟海,适用什么样的法律才是最为公平的,还是需要听取各方意见!
  • 此外,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还是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裁判!第三方的参与,可以监督相关裁判程序依法依规进行,避免损害他人程序性权利的情况发生!

律师不能保证打赢官司,那么请律师还有什么用呢?

司法审判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控辩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应用适当,对控辩双方而言,就算是公平的审判,无所谓输赢。在司法审判中,律师对控辩双方的作用就是可以确保当事方在法律框架内的权益不被侵犯,无法对事实清楚的法律判决产生影响,所以在司法审判中,律师只能为当事方厘清事实,提出法律适用,最终判决是***的事,因此也就没有律师能保证打赢官司一说。当然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之类的官司除外。

案例一:张三本来要赔给李四100万,张三找了律师后,仍败诉,被***判决赔钱,但是只赔了50万。这样的败诉张三要不要?

案例二:刑事案件中没有胜诉一说,但是国家要求刑事被告人必需有辩护人。辩护人的据理力争以及监督,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安和检方依法办事、按照程序办案,很大程度上使被告人免于公权力的迫害。甚至将被告人的死刑辩护为***,命保住了。这样的败诉每天都在***上演,难道没有意义吗?

不排除这个问题是出于情绪化的,律师的存在就是为了能够保证打赢官司么,如果是的话那岂不是就没做败诉的一方,看问题不能只看表面而是通过现象看本质律师的存在是尽可能的根据当事人的委托诉求去全力以赴,给自己的当事人从法律框架中寻求最有效的方法。

事物是没有绝对性的,谁也不能保证,如果***都可以保证的话岂不是就不会出现那么多人欠钱不还的现象,都说自己保证还,结果还不是成为失信。

所以说这个问题从逻辑上就存在漏洞百出,如果事物有绝对性那岂不是唯心主义有点类同。

医生也不一定治得好病,你找医生是因为自己不会看病,或者没有检查手段。所以如果你清楚诉讼流程,可以去有关部门查询诉讼相关的信息,并且有时间有精力准备材料然后开庭,确实可以不请律师啊

如果按照你的逻辑,医院不能保证治好病人,要医院有什么用?学校不能保证学生考上高中大学,要学校有什么用?你爹妈不给你想要的生活,是不是要爹妈也没有什么用?你这就是***逻辑。有被告有原告,总有一方败诉。就好比你借人家钱不还,证据确凿,你非要委托律师赖账,律师肯定不会承诺你这个官司能赢,委托律师的目的是什么?那就是维护你的利益,保证法律正确实施,你要是放弃庭审,原告根据证据说的合理的话,***都会***信,可能对你不利,但你委托律师就可以当庭揭穿他,不支付不应该支付的款项和利息。或者通过庭审调解对方放弃利息,只要本金,对于你来说就是减少损失。你说委托律师有意义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有权公证财产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有权公证财产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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